卑南鄉梅115年1-2月乾旱(遲發性)農災

一、受理日期:115/04/07(二)至115/04/20(一),假日不受理。
二、受理時間:0830:-12:00,13:00-17:00
三、救助作物:梅
四、請欲申請農災救助的農民,攜帶:
1.申請人身分證影本
2.申請人存摺影本
3.申請人印章
4.三個月內的第一類土地謄本(國有地為第二類土地謄本)(鄉公所可以幫忙調謄本)
5.承租地請攜帶有效期限內的承租契約書
6.若為口頭承租請攜帶土地所有權人身分證及印章
五、國有承租地只能用承租人名字申請。
六、請民眾申請前再三確認申請之地段地號及上面種植作物,若發現實際種植作物與申報作物不符,公告受理期過後無法更正。
七、溫馨提醒,若用台東地區農會存摺申請則發放農災救助金時免扣手續費,若用其他存摺會扣30元手續費。
八、本所農災受理流程分為謄本申請區、資料審核區及系統登打區,請申請民眾確認有拿到由本所電腦所印出農災申報書給申報人一張做留存,才算完成農災申報程序。
九、請用農業部研發之農災現地照相app於現地拍攝農作物受損照片,並於公告期中上傳,方能作為合法佐證依據。
十、若非用農業天然災害現地照相app拍攝農災照片,相片請標註日期、地段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