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東航空站「114年度飛航安全宣導」
飛航安全宣導重點:
(一)機場四周及公告區域禁止從事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
(二)機場四周禁止施放有礙飛安物體。
(三)機場四周禁止飼養飛鴿。
(四)飛機上限制使用行動電話及相關電子用品。
(五)禁止攜帶上機及必須托運之危險物品。
(六)請勿傳遞危害飛航安全不實訊息。
(七)禁止以聚光型投射燈光、雷射光束照射航空器。
附件:
飛航安全宣導重點:
(一)機場四周及公告區域禁止從事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
(二)機場四周禁止施放有礙飛安物體。
(三)機場四周禁止飼養飛鴿。
(四)飛機上限制使用行動電話及相關電子用品。
(五)禁止攜帶上機及必須托運之危險物品。
(六)請勿傳遞危害飛航安全不實訊息。
(七)禁止以聚光型投射燈光、雷射光束照射航空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