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下半年綠色環境給付計畫補(變更)申報作業公告
一、依據114年綠色環境給付計畫辦理。
二、申報期程:114年7月1日(二)至114年7月31日(四)止,逾期不受理。
三、受理地點:卑南鄉公所農業課。
四、辦理對象之認定基準:
(一)申領轉(契)作或生產環境維護措施,以83至92年為基期年,在基期年10年中任何1年當期作種稻或契約蔗作有案;或於83至85年種植保價收購雜糧或參加「稻米生產及稻田轉作計畫」轉作休耕有案之農田為對象,符合兩個期作基期年資格田區,得申報2次;僅單一期作符合者,得申報1次。
(二)申辦水資源競用區大區輪作措施,以經公告之農田水利署114年輪值灌區農地為對象。
(三)申領農業環境基本給付,以非都市土地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或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且維持農糧作物生產使用之土地為對象,不受基期年資格限制。
五、114年上半年已申報全年度者,無須至公所辦理;如需變更作物,需攜帶原申報人「印章」至本所農業課辦理。
六、114年上半年未申報者,下半年欲申請,請攜帶下列文件:
(一)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二)印章。
(三)土地所有權人:最近3個月內第一類土地登記謄本。
(四)非土地所有權人:委託經營契約書、租任契約書、耕作協議書、土地使用同意書、代耕證明。
(五)土地持分或共同共有情形:土地共有分管協議書、分耕位置圖。
(六)農會存摺影本(若為其他銀行須扣50元轉會費)。
七、若有疑問,請聯繫公所農業課人員洽詢,電話:089-381368,分機132、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