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度中藥藥用植物種植計畫

一、申請期限:公告日起至111年12月30日下午5時止(以衛生福利部收文為憑)。

二、申請方式:請申請單位檢附申請計畫書1式8份,函送衛生福利部提出申請,逾時概不受理。

三、附件:112年度中藥藥用植物種植計畫申請作業說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