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度臺東縣安居家園二房型(第一次)出租公告

一、依據臺東縣社會住宅出租辦法辦理。

二、安居家園二房型尚有空房2間,敬請有意且符合資格之本縣縣民提出申請。

三、相關資格及申請期限如下:

(一)  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1年8月17日下午5:00止(掛號以郵戳章日期為主)。

(二)  出租房型:二房型。

(三)  租期:自簽訂契約之租期日起算,每期租期為2年,每期期滿後仍符合相關資格者得續租,總租期最長6年,期滿即不得再續租。

(四)  坪數與每月租金:房間坪數約18坪,一般戶每月租金新臺幣4,800元整,優惠戶每月租金新臺幣4,300元整。

(五)  申請承租本縣安居家園者,應具備下列各款資格:

  1. 年滿20歲之中華民國國民。
  2. 本人設籍臺東縣(以下簡稱本縣)並於本縣仍持續就業達3個月以上 。
  3. 本人、配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均無自有住宅。
  4. 本人、配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及其配偶,無承租本縣社會住宅及購買本縣幸福住宅。
  5. 家庭所得總額按家庭成員人數平均分配,每人每月不超過本縣當年度公告之最低生活費標準3倍。
  6. 本人、配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及其配偶之動產及不動產價值未超過本縣當年度公告之身心障礙生活補助費有關動產不動產標準。
  7. 申請人及入住者關係以配偶及直系親屬及其配偶為限且須為同戶籍。
  8. 申請人含入住人口數需為3口以上或經本府評估有居住需求者,方可提出申請。

四、惟本縣安居家園二房型餘屋2間,若符申請資格案件超過安居家園提供戶數,將另期通知符合資格者公開抽籤時間,抽出配屋資格,未抽中資格且符合申請資格者則另抽遞補順位。

五、附件:臺東縣政府安居家園出租申請書111年度臺東縣安居家園二房型(第一次)出租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