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農糧作物產銷履歷驗證補助申請及審查系統訊息

一、為加速產銷履歷補助經費核撥效率及推動補助作業資訊化,農糧署於本(112)年度開發旨揭系統,並於補助作業須知中明訂農產品經營者須透過該系統申請「資訊設備費(電腦或條碼機)」、「資訊服務專員臨時工資」等補助項目。

二、申請資訊設備費及資訊服務專員補助費用之農產品經營者,於第一階段(上年度11~12月和本年度1~4月)期間通過驗證之申請案件,須於8月31日前,第二階段(本年度5~10月)期間通過驗證之申請案件,須於11月15日前,分別檢具相關申請文件辦理審查。

三、蔬菜、水果、雜糧及特用作物產銷履歷驗證補助作業須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