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新聞傳播處推廣「住宅燃氣器具節能產品補助」政策說明訊息2023年12月26日/在: 政策宣導為促進住宅能源使用效率提升,政府推動113年「住宅燃氣器具節能產品補助措施」,鼓勵民眾汰換老舊設備,提升居家安全防護,並落實我國2050淨零排放政策目標。 /wp-content/uploads/2016/03/卑南logo-1.png 0 0 卑南鄉公所/行政室(系統人員管理者) /wp-content/uploads/2016/03/卑南logo-1.png 卑南鄉公所/行政室(系統人員管理者)2023-12-26 15:49:152023-12-26 15:49:15行政院新聞傳播處推廣「住宅燃氣器具節能產品補助」政策說明訊息
113年卑南鄉殯葬管理所臨時人員錄取名單2023年12月26日/在: 人事徵才, 殯葬所正取1名:古○一 /wp-content/uploads/2016/03/卑南logo-1.png 0 0 卑南鄉公所/行政室(系統人員管理者) /wp-content/uploads/2016/03/卑南logo-1.png 卑南鄉公所/行政室(系統人員管理者)2023-12-26 14:07:032023-12-26 14:07:36113年卑南鄉殯葬管理所臨時人員錄取名單
臺東縣太平溪右岸南迴鐵路橋下防汛便道改道完成2023年12月26日/在: 政策宣導本縣太平溪右岸南迴鐵路橋下防汛便道為臺東縣政府「南王右岸三號堤防及東49週邊設施改善工程」施作防汛便道,因交通部鐵道局「CB06標知本至臺東土建工程」新建鐵路橋橋墩位置落於原通行路線上,爰配合鐵路工程改道,現場已改道完成,鐵路施工區域已有甲種圍籬隔離,檢附改道示意圖供參。 /wp-content/uploads/2016/03/卑南logo-1.png 0 0 卑南鄉公所/行政室(系統人員管理者) /wp-content/uploads/2016/03/卑南logo-1.png 卑南鄉公所/行政室(系統人員管理者)2023-12-26 09:23:122023-12-26 09:23:12臺東縣太平溪右岸南迴鐵路橋下防汛便道改道完成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45⁺就業資源網」2023年12月20日/在: 政策宣導為促進中高齡及高齡人力資源運用,實踐虛實整合服務,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建置「45⁺就業資源網」(網址:https://45plus.wda.gov.tw),整合促進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相關退休人才資料庫、找工作、找人才、找補助、找課程、職場充電文章、促進就業政策及資源等內容,提供企業雇主、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及對本議題有興趣社會大眾一站式線上服務。 /wp-content/uploads/2016/03/卑南logo-1.png 0 0 卑南鄉公所/行政室(系統人員管理者) /wp-content/uploads/2016/03/卑南logo-1.png 卑南鄉公所/行政室(系統人員管理者)2023-12-20 11:54:302023-12-20 11:54:30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45⁺就業資源網」
113年綠色環境給付計畫申報2023年12月20日/在: 政策宣導, 農業課公告113年綠色環境給付申報登記 主旨:113年生產環境維護措施(休耕)、轉(契)作及農業環境基本給付申報登記。 依據:113年度「綠色環境給付計畫」執行作業規範。 公告事項: 一、申報需檢附文件: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印章及農會或銀行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一)申報人為土地所有權人需檢附:三個月內申請的第一類土地登記謄本(正本)。 (二)申報人非土地所有權人需檢附:有效期限內租賃契約影本或耕作協議書等可證明具土地使用權之文件和三個月內申請的第一類土地登記謄本(正本)。 (三)土地為非全部持有者需檢附土地共有分管協議書及分耕位置圖(可用地籍圖來畫分持分位置)。 二、申報日期:自113年1月2日起至2月2日止,逾時不受理。 三、生產環境維護措施(休耕)、轉(契)作獎勵申報的農地需符合下列條件: (一)83至92年期間有一年當期作種稻或契約蔗作申報合格登記有案;或於83年至85年期間有一年當期作種植保價收購雜糧申報合格登記有案;或參加「稻米生產及稻田轉作計畫」轉作休耕有案者。 (二)若實際種植情形與申報項目或申報面積不符時,應於勘查期前帶申報人印章至本所辦理更正。 (三)需種植轉(契)作獎勵規定項目內的農作物才符合獎勵補助的申請。 (四)請於2月底前種植申報的作物(含休耕的綠肥作物:太陽麻、田菁等)避免勘查期作物還未長出,若經勘查未種植或未扣除非耕作面積者,就未種植及未扣除非耕作面積無本期作獎勵金,申報不符者當期作無獎勵金;並將取消次年同一期作申報資格。 (五)承租台糖公司土地或地政機關未登錄地號(如河川地自編地號)的土地不得申辦。 (六)申報生產環境維護措施(休耕)者,於當期作之「前兩個期作」至少要有一個期作有申報復耕且勘查結果合格,才能申辦。承租公有地和公營事業之土地不符申辦條件。 (七)生產環境維護措施(休耕)全年兩期作申報的面積上限為三公頃(3甲地),同一筆農地在同一年度僅限申報一期生產環境維護措施(休耕)。 (八)申報契作作物需另檢附與契作業者簽訂之契作收購契約(請依公所公告版本繕寫)。 1、採種蔬菜之契作廠商需另附廠商之種苗業登記證影本。 2、採種牧草及青割玉米之契作廠商需另附畜牧場登記證書或畜禽飼養登記證影本。 四、農業環境基本給付:申報的土地需符合特定農業區或一般農業區之農牧用地,且維持農糧作物生產使用者。 五、自行復耕種植登記: (一)基期年農地種植非獎勵作物、種植轉(契)作作物但不領取補貼;或未具基期年資格之期作確實有種植作物,次年或下一期作有要申報生產環境維護(休耕),則當期作需申報自行復耕以確認復耕面積。 (二)登記申報項目包含:水稻、雜糧、果樹、蔬菜、花卉(景觀作物除外)、其他(藥用、特用作物及苗木(圃)等六大類。 (三)符合農業環境基本給付實施對象,但未符合基期年資格者,得辦理自行復耕種植登記。申報種稻、轉(契)作或自行復耕種植登記,經勘(抽)查合格者,除原獎勵、給付外,得另核予農業環境基本給付;惟經勘(抽)查有不合規定情事,其不合格面積,或生產環境維護、林木、庭園景觀栽植、零星點綴栽植花木造景、檳榔、荖葉及荖花之面積,均不核予農業環境基本給付。另自行復耕種植登記品項為「苗圃」者,須檢附種苗業登記證或與種苗業者約定、販售之證明文件,始得核定。 六、《注意事項》: (一)農地基期年認定資格有疑義,耕作經營權、繼承權、土地重測糾紛等私權爭議,或已進入訴訟程序案件,將暫停受理,俟相關問題釐清後即可恢復受理申辦。 (二)自113年1月2日至2月2日止,申請人可選擇任一鄉(鎮、市、區)公所或農會申報,土地包含多個鄉鎮者,應集中至同一鄉(鎮、市、區)辦理,並請優先考量同時申報全年2次耕作措施。(一年兩期作之申報需在同一個鄉鎮市區辦理)選定申報地且已申報者,本年度不得要求變更申報鄉鎮。 /wp-content/uploads/2016/03/卑南logo-1.png 0 0 卑南鄉公所/行政室(系統人員管理者) /wp-content/uploads/2016/03/卑南logo-1.png 卑南鄉公所/行政室(系統人員管理者)2023-12-20 11:51:252023-12-20 11:51:25113年綠色環境給付計畫申報
文化部青年村落文化行動計畫2023年12月14日/在: 政策宣導一、為賦權青年因應社會、產業及人口結構的變遷,運用社會創新力量,掌握社區營造、在地知識與文化,鼓勵連結國外資源共同協力,提出解決社區及社群公共議題之行動計畫,文化部特訂定旨揭計畫獎勵作業要點(如附件)。 二、該計畫採競賽兼實作方式辦理,最高獎勵額度為新臺幣120萬元,摘要如下: (一) 參賽資格:年滿18歲至45歲之本國人士及外籍人士(具有居留證),以青年個人、青年組成團隊(2-5人)提出行動計畫。 (二) 執行期程:自計畫核定日起為期一年為原則,惟依實際發展需求,亦得提二年期計畫。 (三) 獎勵類別: 1.村落文化行動計畫類。 2.創新文化事業計畫類。 (四)報名方式及受理時間:採線上申請方式辦理,請於文化部獎補助系統(網址:https://grants.moc.gov.tw/Web/)報名,並填送相關文件資料;網站系統開放時間為:112年12月6日至113年1月22日23時59分止。 (五)為協助青年掌握本計畫理念精神、注意事項與優化執行構想,將分二階段辦理線上1場提案說明會,以及6場提案計畫諮詢教室(詳如附件-報名簡章)。 1.線上說明會辦理日期:112年12月20日下午14時至15時30分(線上視訊Umeeting連結如簡章)。 2.提案計畫諮詢教室:即日起開放申請輔導老師線上諮詢小教室,提供青年一對一深度諮詢建議。 3.每場次報名截止日112年12月18日或額滿為止,報名時請務必填寫完整資料。報名網址:https://reurl.cc/K3m2GR。 (六)本計畫要點、提案說明活動等相關訊息,詳見文化部青年村落文化行動計畫官網:http://youthgo.moc.gov.tw。 三、附件:文化部青年村落文化行動計畫獎勵作業要點、報名簡章。 /wp-content/uploads/2016/03/卑南logo-1.png 0 0 卑南鄉公所/行政室(系統人員管理者) /wp-content/uploads/2016/03/卑南logo-1.png 卑南鄉公所/行政室(系統人員管理者)2023-12-14 15:20:552023-12-14 15:20:55文化部青年村落文化行動計畫
行政院新聞傳播處推廣「住宅燃氣器具節能產品補助」政策說明訊息
/在: 政策宣導為促進住宅能源使用效率提升,政府推動113年「住宅燃氣器具節能產品補助措施」,鼓勵民眾汰換老舊設備,提升居家安全防護,並落實我國2050淨零排放政策目標。
113年卑南鄉殯葬管理所臨時人員錄取名單
/在: 人事徵才, 殯葬所正取1名:古○一
臺東縣太平溪右岸南迴鐵路橋下防汛便道改道完成
/在: 政策宣導本縣太平溪右岸南迴鐵路橋下防汛便道為臺東縣政府「南王右岸三號堤防及東49週邊設施改善工程」施作防汛便道,因交通部鐵道局「CB06標知本至臺東土建工程」新建鐵路橋橋墩位置落於原通行路線上,爰配合鐵路工程改道,現場已改道完成,鐵路施工區域已有甲種圍籬隔離,檢附改道示意圖供參。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45⁺就業資源網」
/在: 政策宣導為促進中高齡及高齡人力資源運用,實踐虛實整合服務,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建置「45⁺就業資源網」(網址:https://45plus.wda.gov.tw),整合促進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相關退休人才資料庫、找工作、找人才、找補助、找課程、職場充電文章、促進就業政策及資源等內容,提供企業雇主、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及對本議題有興趣社會大眾一站式線上服務。
113年綠色環境給付計畫申報
/在: 政策宣導, 農業課公告113年綠色環境給付申報登記
主旨:113年生產環境維護措施(休耕)、轉(契)作及農業環境基本給付申報登記。
依據:113年度「綠色環境給付計畫」執行作業規範。
公告事項:
一、申報需檢附文件: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印章及農會或銀行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一)申報人為土地所有權人需檢附:三個月內申請的第一類土地登記謄本(正本)。
(二)申報人非土地所有權人需檢附:有效期限內租賃契約影本或耕作協議書等可證明具土地使用權之文件和三個月內申請的第一類土地登記謄本(正本)。
(三)土地為非全部持有者需檢附土地共有分管協議書及分耕位置圖(可用地籍圖來畫分持分位置)。
二、申報日期:自113年1月2日起至2月2日止,逾時不受理。
三、生產環境維護措施(休耕)、轉(契)作獎勵申報的農地需符合下列條件:
(一)83至92年期間有一年當期作種稻或契約蔗作申報合格登記有案;或於83年至85年期間有一年當期作種植保價收購雜糧申報合格登記有案;或參加「稻米生產及稻田轉作計畫」轉作休耕有案者。
(二)若實際種植情形與申報項目或申報面積不符時,應於勘查期前帶申報人印章至本所辦理更正。
(三)需種植轉(契)作獎勵規定項目內的農作物才符合獎勵補助的申請。
(四)請於2月底前種植申報的作物(含休耕的綠肥作物:太陽麻、田菁等)避免勘查期作物還未長出,若經勘查未種植或未扣除非耕作面積者,就未種植及未扣除非耕作面積無本期作獎勵金,申報不符者當期作無獎勵金;並將取消次年同一期作申報資格。
(五)承租台糖公司土地或地政機關未登錄地號(如河川地自編地號)的土地不得申辦。
(六)申報生產環境維護措施(休耕)者,於當期作之「前兩個期作」至少要有一個期作有申報復耕且勘查結果合格,才能申辦。承租公有地和公營事業之土地不符申辦條件。
(七)生產環境維護措施(休耕)全年兩期作申報的面積上限為三公頃(3甲地),同一筆農地在同一年度僅限申報一期生產環境維護措施(休耕)。
(八)申報契作作物需另檢附與契作業者簽訂之契作收購契約(請依公所公告版本繕寫)。
1、採種蔬菜之契作廠商需另附廠商之種苗業登記證影本。
2、採種牧草及青割玉米之契作廠商需另附畜牧場登記證書或畜禽飼養登記證影本。
四、農業環境基本給付:申報的土地需符合特定農業區或一般農業區之農牧用地,且維持農糧作物生產使用者。
五、自行復耕種植登記:
(一)基期年農地種植非獎勵作物、種植轉(契)作作物但不領取補貼;或未具基期年資格之期作確實有種植作物,次年或下一期作有要申報生產環境維護(休耕),則當期作需申報自行復耕以確認復耕面積。
(二)登記申報項目包含:水稻、雜糧、果樹、蔬菜、花卉(景觀作物除外)、其他(藥用、特用作物及苗木(圃)等六大類。
(三)符合農業環境基本給付實施對象,但未符合基期年資格者,得辦理自行復耕種植登記。申報種稻、轉(契)作或自行復耕種植登記,經勘(抽)查合格者,除原獎勵、給付外,得另核予農業環境基本給付;惟經勘(抽)查有不合規定情事,其不合格面積,或生產環境維護、林木、庭園景觀栽植、零星點綴栽植花木造景、檳榔、荖葉及荖花之面積,均不核予農業環境基本給付。另自行復耕種植登記品項為「苗圃」者,須檢附種苗業登記證或與種苗業者約定、販售之證明文件,始得核定。
六、《注意事項》:
(一)農地基期年認定資格有疑義,耕作經營權、繼承權、土地重測糾紛等私權爭議,或已進入訴訟程序案件,將暫停受理,俟相關問題釐清後即可恢復受理申辦。
(二)自113年1月2日至2月2日止,申請人可選擇任一鄉(鎮、市、區)公所或農會申報,土地包含多個鄉鎮者,應集中至同一鄉(鎮、市、區)辦理,並請優先考量同時申報全年2次耕作措施。(一年兩期作之申報需在同一個鄉鎮市區辦理)選定申報地且已申報者,本年度不得要求變更申報鄉鎮。
文化部青年村落文化行動計畫
/在: 政策宣導一、為賦權青年因應社會、產業及人口結構的變遷,運用社會創新力量,掌握社區營造、在地知識與文化,鼓勵連結國外資源共同協力,提出解決社區及社群公共議題之行動計畫,文化部特訂定旨揭計畫獎勵作業要點(如附件)。
二、該計畫採競賽兼實作方式辦理,最高獎勵額度為新臺幣120萬元,摘要如下:
(一) 參賽資格:年滿18歲至45歲之本國人士及外籍人士(具有居留證),以青年個人、青年組成團隊(2-5人)提出行動計畫。
(二) 執行期程:自計畫核定日起為期一年為原則,惟依實際發展需求,亦得提二年期計畫。
(三) 獎勵類別:
1.村落文化行動計畫類。
2.創新文化事業計畫類。
(四)報名方式及受理時間:採線上申請方式辦理,請於文化部獎補助系統(網址:https://grants.moc.gov.tw/Web/)報名,並填送相關文件資料;網站系統開放時間為:112年12月6日至113年1月22日23時59分止。
(五)為協助青年掌握本計畫理念精神、注意事項與優化執行構想,將分二階段辦理線上1場提案說明會,以及6場提案計畫諮詢教室(詳如附件-報名簡章)。
1.線上說明會辦理日期:112年12月20日下午14時至15時30分(線上視訊Umeeting連結如簡章)。
2.提案計畫諮詢教室:即日起開放申請輔導老師線上諮詢小教室,提供青年一對一深度諮詢建議。
3.每場次報名截止日112年12月18日或額滿為止,報名時請務必填寫完整資料。報名網址:https://reurl.cc/K3m2GR。
(六)本計畫要點、提案說明活動等相關訊息,詳見文化部青年村落文化行動計畫官網:http://youthgo.moc.gov.tw。
三、附件:文化部青年村落文化行動計畫獎勵作業要點、報名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