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含所屬單位)受理之各項申請案件應備文件請參考本所全球資訊網/便民服務/申請書範例下載,至於各類案件受理單位如下:
民政類
◇調解業務:聲請調解書用紙,請向本所村里幹事服務單一窗口或民政課索取,自行書寫後提出。
◇墓政業務:本所受理,隨到隨辦。
◇三七五租約續租:本所受理,轉陳縣府辦理。
◇兵役業務:本所受理。
◇村辦公處各項證明文件:各村辦公處受理,隨到隨辦。
財政類
◇契稅申報:本所受理,通知繳費。
建設類
◇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本所受理,7個工作天。
◇無自用農舍證明:本所受理,7個工作天。
◇無妨礙公共設施證明:本所受理,7個工作天。
◇暫接水電證明:本所受理,7個工作天。
農業類
◇農業用地容許作農業設施使用申請:本所受理,視個案決定。
◇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申請:本所受理,21個工作天。
◇農業用地容許畜牧設施使用申請:本所受理,10個工作天函轉縣府審核。
◇農地水土保持處理(及附屬設施)申請:本所受理,10個工作天。
原住民行政類
◇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申請、特殊境遇婦女緊急生活扶助申請、特殊境遇婦女子女生活津貼申請、臺東縣未婚媽媽新生兒營養補助申請:各村辦公處受理,10個工作天內層轉縣府,俟收到縣府核定函後10個工作天內回覆。
◇臺東縣低收入戶房屋修繕補助申請:本所受理,10個工作天內層轉縣府,俟收到縣府核定函後10個工作天內回覆。
◇中低收入戶傷病醫療補助費申請、中低收入戶老人重病看護費用補助申請:村辦公處或本所受理。
◇老人營養餐食服務【老人及身心障礙使用長期照顧服務】、老人居家服務【老人及身心障礙使用長期照顧服務】、獨居老人緊急救援連線系統服務【老人及
身心障礙使用長期照顧服務】:本所受理,隨到隨辦。
◇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申請:本所受理,約15個工作天。
◇身心障礙者租賃房屋租金補助申請、婦女生育補助申請、急難事件、災害暨意外事故慰問金申請:現場受理,轉縣府核定。
◇急難救助之埋葬補助【急難救助金】申請、生活救助【急難救助金】申請:村辦公處受理,轉縣府核定。
◇全民健保類申請:向全民健保櫃檯申請,隨到隨辦。
◇老人及殘障者免費乘車申請:村辦公處受理,隨到隨辦。
◇災害救助【住屋災害勘查報表】:村幹事、村長查報,轉縣政府核定。
◇身心障礙鑑定及手冊:至本所受理櫃台領取身障鑑定表,隨到隨辦。
◇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器具申請:至村辦公處或逕至本所辦理,轉縣政府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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